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抚顺市传染病医院委托第三方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55000.00元/年
采购需求:抚顺市传染病医院委托第三方环保自行监测项目(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报名方式、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地点:抚顺市传染病医院 7号楼2楼总务科
截止时间:2026年1月29日14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时间
时间:2026年1月30日 9时(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传染病医院 7号楼3楼2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纪委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投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4、相关环保资质证明及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传染病医院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沈抚北路25号
联系方式:15566300169
附:招标采购需求
抚顺市传染病医院
2026年1月23日
招标采购需求
一、2026年1月至2028年12月自行监测数据报告:
1.环境空气中氨、硫化氢、氯气的检测;
2.废水中粪大肠杆菌、悬浮物、动植物油、挥发酚、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检测;
3.按环保要求其他的各项检测。
二、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平台每年四次季报、一次年报;自主检测平台每年计划和总结以及每月数据上传;无条件接受委托服务方的环保咨询和提供环保相关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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